根据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(中地大研发〔2023〕50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,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,以提高质量为核心,坚持“以德为先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、择优选拔”的原则,着力加强科学选拔,深入推进信息公开,不断加强监督管理,切实严明招生纪律,保证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科学公正、规范透明。
二、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及计划
类型 |
专业代码 |
专业名称 |
2024 年拟接收硕士推免人数 |
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|
070600 |
大气科学 |
5 |
0709Z4 |
水文地质学 |
6 |
071000 |
生物学 |
6 |
081500 |
水利工程 |
7 |
083000 |
环境科学与工程 |
14 |
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|
085700 |
资源与环境 |
14 |
085900 |
土木水利 |
7 |
直博生 |
水文地质学、水利工程、地下水科学与工程、水文气候学、环境科学与工程 |
8(不细分) |
三、申请条件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。
2.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,推荐手续完备,材料齐全。
3.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4.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欢迎并鼓励优秀生源以本科直博方式在我院深造。本科直博生占导师2024年博士生招生名额。申请考生需先跟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接收意向。
选拔条件: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良;通过英语六级考试,或托福、雅思通过留学资格,或有三个月以上的国外留学经历,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文章;具有一定科研经历并获得全国性学科竞赛奖励,或在T5及以上分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,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。
选拔程序: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,在复试前提出申请(在复试情况表上注明),经博士生导师同意,通过复试考核无异议,在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开放后,完成系统报名和录取,申请类型选择“直博生”。
四、接收程序
1.预报名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,于2023年9月24日前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。
2.提交申请材料。申请考生请于9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打包发送邮件,文件名为“姓名-本科学校名称-申请专业名称”,申请材料提交至邮箱:yjs16@cug.edu.cn。
①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扫描件;
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(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)扫描件;
③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(如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)扫描件。
3.材料审查评议。我院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、评议,确定复试名单。9月25日前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。
4.复试。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考生须按要求按时参加复试。
5.完成复试录取手续。9月29日,申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以下简称研招网)的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完善个人信息、填报专业志愿;我院向报考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。申请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,须在2个小时内登录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操作接收待录取通知,否则我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。接收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,不再参加统考。
6.对于未参加推免预报名或复试、直接在研招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,我院将多批次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复试。申请考生须及时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。
五、复试
1.复试对象
校内外报名的所有申请考生。
2.资格审核
依据材料严格核对考生的申请信息,按接收条件严格审查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。
3.复试形式
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复试。
4.复试时间
复试具体安排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。
5.复试内容
①综合素质(满分80分)
全面考核学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,创新精神、创新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。
②外语听说(满分20分)
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。
六、录取
1.复试成绩
复试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评分,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。复试成绩=综合素质面试成绩+外语听说成绩
2.录取规则
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推免计划,按照申请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,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3.学费和奖助学金
推免硕士生第一年全部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,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、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。推免直博生享受根据博士生奖助学金政策享受相应待遇。
七、信息公开
复试名单、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。
八、监督与申诉渠道
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。电话:027-67885153,邮箱:yzb@cug.edu.cn。
九、其他事项
1.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一旦发现申请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,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。
2.复试和拟录取阶段不组织体检,拟录取的推免生参加新生入学体检。
3.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,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,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十、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锦程街68号bat365官网登录入口306办公室
邮政编码:430078
联系人:谢老师
联系电话:027-67883157
邮箱:yjs16@cug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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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1日